玩樂天堂 pockyland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熱搜: lego MOC 聚會 比賽
樓主: 傭兵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關於SOC文章=MR=真的好棒棒

 關閉 [複製鏈接]
22篇
發表於 2010-5-7 21:29:01 | 只看該作者
22# 傭兵

關於teamspeak3這點,其實你可以想成一個只有固定人知道的集會所,今天集會所沒上鎖,於是一個不相干的人進去,到處照相之外,還拍了這模型槍愛好者集會所中所放置的模型槍,並且隔天這陌生人就把這些照片到處貼,還宣稱對方是恐怖份子,因為大量囤積槍械。

至於身份這點我並沒有想花時間去瞭解,敝人我會來這邊留言,純粹是因為在SOC討論串上看到連結,並且還看到這串頂樓閣下你一人挺胸,說話的內容彷彿就是當事人一般。若是閣下並非"愛你所選的"以及任何其他被"誤認"的人,那真是抱歉,敝人我應該將文章轉回SOC。不過既然有這個機會了,是否想請問一下閣下是否就是"愛自己所選的"或是"Alexi"呢?希望閣下可以稱著機會說清楚,好讓所有人釐清自己是否罵錯人、做錯事。

省去多餘紛爭這想法我是支持的,但由於現在網路法依然有許多漏洞。舉一個例子,就算現在電訊警察查到了IP,找出了電腦,依然是電腦擁有者要負責任,又剛好發謾罵文的人是用別人電腦呢?網路的東西,還是在網路上解決就好,這就像國中生打架,結果還有人去驗傷、帶警察來學校一樣令人無奈。
其實,省去多餘紛爭的方法,還有一個,就是各退一步。反正你不理他們,他們也不可能跑到你家裡來鬧。
在這,敝人我要做一個推論,我不認為你真的感覺名譽被毀損了,或是確實有,但受傷的感覺我想大概永遠不及你女友,現在的你,大概只是生氣而已。
衝著這一口氣往前跑,往往很容易摔倒。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3篇
 樓主| 發表於 2010-5-7 21:41:09 | 只看該作者
24# divaneam

SOC某些人的言論甚至轉貼本人=MR=傭兵及女友的照片加以公然污辱

你覺得我該不該挺胸? 甚至指名的要我面對! 那我該面對什麼?

今天沒有SOC某些言論攻擊者針對我=MR=傭兵及女友

我今天需要跳出來發文嗎? 需要去報警或諮詢及尋求法律途徑嗎?

我說過並強調對"愛自己所選"這位有涉及不法的話請尋求法律途徑。

至於誰是誰某些人最愛自己下定論了! 演戲.誰是誰 讓他們猜嘛........

某些路人看不下去發表意見也被隨意貼上=MR=的人或派來的內奸....

你覺得某些人的判斷能力需要去多回文章嗎?

多回無益吧............

很高興你來此發表回覆,但是並不是我所期待能負起某些責任的人。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4篇
發表於 2010-5-7 22:12:16 | 只看該作者
說來說去...現在唯一可以拿來當擋箭牌的就只有那張圖吧(TS3)...
請蘿蔔先生去諮詢你的法律顧問...看那張圖到底犯了民法或刑法上的哪一條罪?

抱歉...我沒空也懶得去總攬你PO過的文章...
而且涉及公然毀謗罪...也不需要帶髒字...

另外...我佩服蘿蔔先生來這裡發言的勇氣...!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5篇
發表於 2010-5-7 22:19:19 | 只看該作者
這個公然侮辱狀況是很明確的...
昨天去那個討論串看到也嚇一跳
居然會這麼公然的貼出來...
當時我就想~真的不怕告耶@_@太猛了
因為文字和照片連結太過清楚~汙辱的意味太強烈
要打官司也一定會贏...且對方得跑到傭兵大或女友提出告訴~當地的法院
過程的確會很繁雜...也挺長的~彼此是都比較費事...

據記憶中之前刊出的新聞案例中...也有北港香爐這個案例
剛去查了一下~的確是有罪的....重不重...是不重的~會有案底就是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5429
當然如果和解的話~可能會獲得不起訴...

除非上來的ip是網咖或國外比較難查
不然在家上網的話~電信警察要找人是輕而易舉的

我想說的是~網路上開開槓就好~罵人就不太好了
最後看傭兵大和女友的決定囉~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6篇
發表於 2010-5-7 22:43:55 | 只看該作者
通常打TP的都不會在網咖吧 閒雜人等太多太吵雜

家裡的設備比較適合吧網咖的電腦給你打TP笑話

家裡IP超級好查 還有提醒一下

家裡的電腦OS 最好趕快去準備正版的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7篇
發表於 2010-5-7 23:08:53 | 只看該作者
我也覺得奇怪,為什麼開個TS軟體就見不得人似的?
不是很挺TS嗎? 其實跟本不用隊號入座阿! 百思不解

又沒人說它們用這在軟體在其它SV幹麻,當然用這軟體只是讓人覺得可以幹麻罷了!
尤其是第一波UNI那些人,心理有數

另外罵人的那些人就真的不對,讓人感覺EQ不高!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8篇
發表於 2010-5-7 23:11:26 | 只看該作者
21# divaneam

蘿蔔先生您好! 個人認為您人是不錯的~

但是一堆事情並不是你所能詳細了解的!

在SOC發文爭論的大多數都是7Seal或uNi成員居多

甚至一個人開兩個帳號再回覆

為什麼有個中隊會選擇沉默低調一點?

我 ...
傭兵 發表於 2010-5-7 21:26


我從一開始SOC發文之後

強調過

我們是旁觀者

我不懂你回覆的意思

是在暗示

我們明白我們自己使用TS3這個軟體作弊

自己心知肚明嗎?

我想跟你說的是

第一

不要把我們跟這個主題扯上關係,因為我們從頭到尾除了內鬼是出現在我們隊上之外(已經剔除),我想我對你們吵架是保持第三者的狀態來處理。

第二

如果我上面的提問是正確,那麼我想你們要對付的隊伍又多了一隊, 當然,如果你沒有,我們一樣都是表現中間人的心態。

謝謝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9篇
發表於 2010-5-7 23:19:01 | 只看該作者
這次的事件=MR=中隊正在循管道與7SeAL中隊在調解中,
各位若有意見討論,希望就事論事,
不要有太過偏激的言詞。

就目前大家都還能理性溝通,這是件好事,
事情是要解決的,期望能有個圓滿的結論。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0篇
發表於 2010-5-7 23:34:02 | 只看該作者
我從一開始SOC發文之後

強調過

我們是旁觀者

我不懂你回覆的意思

是在暗示

我們明白我們自己使用TS3這個軟體作弊

自己心知肚明嗎?

我想跟你說的是

第一

不要把我們跟這個主題扯上關係,因為我們從頭到尾除 ...
KENDRICK 發表於 2010-5-7 23:11


請這位旁觀者看清楚傭兵的回文...
他的意思是或許某個中隊知道事實的真相...
就是指Uni當時在MR伺服器玩時...有沒有使用TS3報位...

意思很清楚...沒這麼難懂吧...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1篇
發表於 2010-5-8 00:05:56 | 只看該作者
32# Mr.sasasa

並不是不懂

只是不習慣看人後面打點點點

以為還有話要說

既然沒事情

那我的問題也問完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2篇
發表於 2010-5-8 00:14:19 | 只看該作者
32# Mr.sasasa  

並不是不懂

只是不習慣看人後面打點點點

以為還有話要說

既然沒事情

那我的問題也問完了
KENDRICK 發表於 2010-5-8 00:05

了解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3篇
發表於 2010-5-8 02:53:43 | 只看該作者
這話題會燒多久哩
至於那張貼圖
我去問過好像無法提告吧
除非可以舉證因這張圖導致自身權益遭受損壞
那張圖也無專屬之所有權人
基本上那張圖 並無實質上的意義

如還有其他相關見解可以 提供一下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4篇
發表於 2010-5-8 03:06:28 | 只看該作者
至於SOC那邊
我想也別過去看跟回應了
還是那招
把所說的 一一在用它的見解跟方式來嘲笑
如果我說的話  很好笑
那請客位看官看完 笑一下
人生嘛 歡樂一點嘛
都這歲數了 哪那麼多愛恨情仇
要翻 也弄得好笑一點歡樂一點
那麼多人在看 海先生可以懂我的明白嗎 (都你自己在笑)

我想那邊並不是可以解決事情的地方
連髒話都沒在禁止  真讓我有點心寒~
不想在看到自家隊員在被用髒話汙辱

至於SASA哥那天 BEN  7隊員
7隊員 有打字回應 有本事趕快BEN
難怪SASA哥 當天這麼火

別氣了
來秀秀唷  歐咕雞咕雞~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5篇
發表於 2010-5-8 11:35:21 | 只看該作者
我們只是懶得跟小朋友攪和  就是有些白目以為MR是軟柿子  

在這裡等他們來  這麼久了  也不敢來  再怕甚麼?

我們又不會幹譙毀謗他們   他們到底在心虛甚麼勒?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6篇
發表於 2010-5-8 11:38:17 | 只看該作者
我們只是懶得跟小朋友攪和  就是有些白目以為MR是軟柿子  

在這裡等他們來  這麼久了  也不敢來  再怕甚麼?

我們又不會幹譙毀謗他們   他們到底在心虛甚麼勒? ...
Mr.sasasa 發表於 2010-5-8 11:35
因為我們是理智的大人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7篇
發表於 2010-5-8 11:55:19 | 只看該作者
因為我們是理智的大人
=Mr.26=藍波 發表於 2010-5-8 11:38


我喜歡理智的大人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8篇
 樓主| 發表於 2010-5-8 12:12:23 | 只看該作者
遊戲中隊伍與隊伍之間的爭吵及誤會是該畫下句點了。

人與人之間的言論攻擊涉及公然侮辱部分昨天也報完案了,這件事就跟著程序走了。

至於7SeAL隊長轉達隊員的不當發言表達歉意我女友知道了,至於親自聯絡道歉這點可以省了。

總之程序走到哪該誰出場,我想必定會有碰面的那天。

這件事情本來是可以避免的,但因討論版版主非站在中立的角度看待言論。

也並沒有及時針對有問題的言論進行管制,連警員連上SOC查證看了都傻眼。

或許某版主的相挺沒有限制某些人的攻擊言論或一起加入言論,讓某些人覺得溫暖在這發言無憂無慮。

但我只能說....錯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9篇
發表於 2010-5-8 13:04:10 | 只看該作者
告一段落後
soc那篇,有些人還在自以為是! 雖然不知道那些帳號是代表那些中隊
但實在是有損它們自己的人格,只能勸那些人別活在遊戲世界中.
mr隊員玩game只是拿來消遣娛樂用,但那些自以為是的人,是拿來當命再看
,是以自豪可以打多好的想法來看這件事~ 挺幼稚
拜託cs beta版玩到現在,這game高峰都過了,你才剛起步,所以不怪你們
(雖然我不認為這些人多厲害倒是真的) 你認為分勝負重要嗎?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0篇
發表於 2010-5-9 02:53:01 | 只看該作者
怎麼不佩服我來這邊辦會員的勇氣 Orz  (
a0091206 發表於 2010-5-9 02:50

勇氣可嘉~~
歡迎來聊天喇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1篇
發表於 2010-5-9 04:05:48 | 只看該作者
所以已經確定會上法庭了嗎?

話說我記得備案不是要在作一個手續 要不然可能會被吃案?
a0091206 發表於 2010-5-9 02:48

如確認提告
警方會先發函至事發之縣市政府
然後在發函通知雙方碰面調解的時間地點
就事發當地的政府機關進行初步調解  (一般都是在縣市政府的調解室)
PS 千萬別遲到或無故不到  等於是自動放棄辯論權~
當場審判長 或 調解員
會先做出初步裁決
如不服初步裁決
就會請提告方正式向法院提出訴訟 (開始要花錢的時候到了)
這時才會正式進入正式訴訟
流程有點忘記
如有不對可糾正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2篇
發表於 2010-5-9 07:53:46 | 只看該作者
怎麼不佩服我來這邊辦會員的勇氣 Orz  (
a0091206 發表於 2010-5-9 02:50

呵  歡迎你
請問你的遊戲ID是?  有空到伺服器玩  大家認識認識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