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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SOC文章=MR=真的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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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篇
發表於 2010-5-7 03:05:3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關於SOC=MR=真的好棒棒此討論串想找我的人

我傭兵CS:S隸屬=MR= CS:S中隊編號=Mr.27=

我所屬中隊是有制度且理性的中隊,想問我為何不在SOC作回覆面對問題?

就是因為有制度.....隊內其他大老已經公開發文強調!

告知=MR=中隊隊員勿在參與SOC論壇"=MR=真的好棒棒"此討論串做任何回覆

依=MR=中隊大老強調也一定遵守因為我們有制度

我在此"強調"真的要找我"=Mr.27=傭兵"談不管是"網路上"或是某人所說的"現實社會"

網路上想找我=Mr.27=傭兵請來"MR中隊討論區"發表意見及問題

如果現實社會想找我談請來此篇文章留下聯絡方式

不管想用哪種方式找我談我都沒問題

在嘉義辦個兩桌向想找我當面談的敬酒賠不是....也ok!

至於針對=Mr.27=傭兵女友也就是我"女友"在SOC討論區=MR=真的好棒棒

遭SOC會員不當言論的人身攻擊涉及

公然侮辱或加以轉貼個人照片加上"文字辱罵侮辱"加重公然侮辱部分

是由當事人也就是我"=Mr.27=傭兵"的女友前往警局舉證報案

何況女友在台北我=Mr.27=傭兵人在嘉義詳細情況非生活在一起無法加以了解
2篇
發表於 2010-5-7 08:55:38 | 只看該作者
讓他們留下前科也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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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篇
發表於 2010-5-7 09:29:20 | 只看該作者
對一個女生做如此這樣的毀謗
而且還是無關的人
真的該給應有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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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篇
 樓主| 發表於 2010-5-7 09:45:36 | 只看該作者
另外聲明一點

=MR=中隊成員來自社會各階層

有學生.上班族.主管級.甚至公司老闆

=MR=極限玩樂伺服器更是MR隊員出錢出力經營

依據SOC=MR=真的好棒棒"海之彼方"發表於#160的文章內提到

"我們7SeAL會跟你們槓到底"

關於2010年5月6日晚間於=MR=極限玩樂伺服器玩樂的"7SeAL"中隊成員

是否不滿遭=MR=中隊伺服器管理員BAN 0 處置後

突如其來的就是使用具"公然汙辱"的遊戲暱稱反覆的製造=MR=伺服器遊戲內玩家進入的訊息

來達到"公然侮辱"的效果關於這部分今天會向律師諮詢並向律師提出蒐集的事證是否可提出告訴

此事件是否有"7SeAL"的成員願意出來"坦承所為及負責"此類的公然侮辱行為"是否可依法可追究的相關責任

我再強調如果想找=MR=中隊的任何成員如=Mr.8=神

歡迎來我們=MR=中隊討論區留言

在這留言我想也不會找不到你要找的人

不管是=Mr.8=神或紙片人也就是玩樂天堂網站的站長Pocky

來這裡發言一定找的到

還有SOC指名要我傭兵出來面對的文章

也請來此提出我該面對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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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篇
 樓主| 發表於 2010-5-7 10:01:41 | 只看該作者
請MR隊員不要回覆此篇文章,有回的煩請版主刪除。

此篇文章是留給想與=MR=中隊"槓"到底的SOC論壇會員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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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篇
發表於 2010-5-7 13:01:56 | 只看該作者
槓~~~~
他在等自摸吧
你等到髮白也不會有相干人等來回應的
就像你昨天這篇文一發沒5分鐘就有人說不小心路過看到
就在SOC貼連結的
所以他們一直有人在我們論壇中觀察我們在談論些啥麼
但卻一直無人來這回應或發過文
所以真要有個代表人物出來會有點難
即便是發了文應該也無法代表全隊吧
搞不好他們整體也是舞照跳  沒當個回事
盡是些不相干人士在瞎起鬨
我想無須在隨之起舞吧
畢竟當天2隊發言人說了些什麼
在場旁聽的應該都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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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篇
 樓主| 發表於 2010-5-7 13:06:13 | 只看該作者
沒當一回事! 警察局都來電通知下午前往分局一趟了~

我老爸忙著六月的民代選舉.......

有支持者來我家我還要泡茶招呼呢!

明後兩天假日還要陪我爸拜票

沒辦法啊! 人紅是非多...... 傭兵傭兵面對面對

都開個專屬留言了也不出個聲 來嘛! 留個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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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篇
發表於 2010-5-7 13:09:04 | 只看該作者
恩
有需要法律諮詢
在聯絡吧
打給我老師諮詢是不收費的~
好歹我也讀過幾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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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篇
 樓主| 發表於 2010-5-7 14:03:20 | 只看該作者
8# 中山先生

這種阿撒布魯的網路問題也不是第一次了!

很有經驗了.........

在那9527發文道歉前........

還有那個某爛版主刪除有關人身攻擊公然侮辱言論及圖片前

已經完整的擷取圖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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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篇
發表於 2010-5-7 18:36:09 | 只看該作者
我比較好奇的是你們在這邊開討論區,
讓對方過來留言或是對所做的處份有無異議,
那對方知道這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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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篇
發表於 2010-5-7 18:39:21 | 只看該作者
我比較好奇的是你們在這邊開討論區,
讓對方過來留言或是對所做的處份有無異議,
那對方知道這嘛?
zeroblood 發表於 2010-5-7 18:36


他們一直都有在關注這邊-.-
卻沒一個人敢回應
一直複製這邊的文章在自己的論壇發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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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篇
發表於 2010-5-7 18:51:16 | 只看該作者
我來回覆了 (我也很關注)  (我SOC帳號跟這邊的一樣)

話說我到現在還是搞不懂雙方的"爭執點"在哪 (霧裡看花)
a0091206 發表於 2010-5-7 18:45


終於有人來了!!
雖然某些人還是不敢來

你把那棟大樓看完吧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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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篇
發表於 2010-5-7 18:51:51 | 只看該作者
由於怕引發一些不相關的爭議,在這裡敝人我先告訴各位我在SOC論壇中用的ID是:蘿蔔!。若是想知道我之前的發文,依然都還在,可以去找找。

接著進入主題。其實很多要和"愛你所選的"先生說的話,在SOC討論串上都已經說了,只是我不認為你有看or你看完以後有好好想想。若是愛你所選的先生依然想法沒有改變,沒有想過好好解決這問題的話,那麼請再回SOC看一下我對你說的話。以下的話,是針對想要解決問題和紛爭所說得。

以時間推回去來說,7Seal和uNi等人的作法確實太火爆,但以因果來推,那也是先前先生所作的行為惹火了他們。如同我在SOC前面頁面所說得,先生你打破了許多網路上人們彼此尊重的基本規範,並且毫無悔改的繼續謾罵,這自然會把事情弄得更加糟糕。

也許你不認為現在事情有什麼大不了得,因為你相信你的"正義"終究是會獲得伸張。但是即使數年後你真的贏了官司,但付出的代價絕對不會值得。這又是為何呢?
首先,因為你也有錯。第二,你做一切的一切,全部都僅僅是為了出那一口氣而已,那一口在腦充血過後就沒有了的氣,並且你要因為這件事跑好幾個月的法庭。第三,以目前為止你的發言,你根本不打算單靠自己的肩膀扛起責任以及所有批評,女朋友那邊,可以推測大概也是先生你去報信的(閣下女友也說過她不玩遊戲,如果沒人和她說,又何嘗知道這篇文章呢?),接著先生又拿出自己要選民代的老爸來說嘴,這舉動就像說自己老爸是飛行員的小學生一樣。
因為敝人在SOC連結中看到過先生的照片,我想,先生年紀應該也不小了。硬拉自己朋友、親人來做擋箭牌,來為自己行為負責的舉動 ... 我想實在也該收收手了。
既然是自己要打官司,要告別人,就請自己去僱律師、上法庭,有擔當的與別人一對一的面對面。
既然是自己要與人吵,女朋友被罵,應該是為了不要讓她傷心,而一個人承擔。
我想,這才是一個男人應有的肩膀吧?一個至少可以挺起自己行為責任的肩膀?

所以,這裡話又說回來,在事情還沒醜化到社會程度的泥巴戰時(打完官司的時候,就算是閣下贏了,閣下未來也是拿不到良民證的。),彼此先各退一步吧。這是我良心的建議,至於你們MR伺服器的事情,在這次事件後兩方大概也都瞭解彼此的想法和作法了,就當作是這場紛爭後,我們所學習到的東西吧?

希望先生看完以後,可以好好想一想,不要一看到敝人我的立場又立刻腦充血,打了一串無意義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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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篇
發表於 2010-5-7 18:59:48 | 只看該作者
我比較好奇的是你們在這邊開討論區,
讓對方過來留言或是對所做的處份有無異議,
那對方知道這嘛?
zeroblood 發表於 2010-5-7 18:36

他們都有來看...只是之前不敢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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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篇
發表於 2010-5-7 19:06:08 | 只看該作者
打贏官司...卻拿不到良民證?.....抱歉...我不明白這種邏輯...

再說...傭兵應該不會想要移民吧...為啥要拿良民證?

收手!?...一直不斷幹譙毀謗別人之後...知道事情大條了才要收手...太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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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篇
發表於 2010-5-7 19:26:03 | 只看該作者
打贏官司...卻拿不到良民證?.....抱歉...我不明白這種邏輯...

再說...傭兵應該不會想要移民吧...為啥要拿良民證?

收手!?...一直不斷幹譙毀謗別人之後...知道事情大條了才要收手...太晚了吧... ...
Mr.sasasa 發表於 2010-5-7 19:06


基本上有牽涉到官司,都拿不到良民證了。我舉這例子只是想說,這種事情不會有絕對的贏,頂多只是看誰輸的比較慘而已。

收手,是指靠著親友當作擋箭牌的作法要收手了。

... 我希望先生可以把我的回應看得更清楚一些,然後再好好想想。並且如果可以的話,請在發文前搞清楚自己矛頭要指向何處。

先在這裡和先生說過,如果今天愛你所選的先生告人真的發了傳票,大概排了全台灣的人才排得到我。請你們各退一步,真的只是單純的良心建議罷了。

再說,愛你所選的先生終究也是有錯,對此,我不多求,只求各位把敝人我的文章看清楚再回文,而且請回得有重點。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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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篇
發表於 2010-5-7 19:33:12 | 只看該作者
抱歉...在其他論壇看嘴砲文習慣跳著看...這習慣帶過來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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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篇
發表於 2010-5-7 20:09:33 | 只看該作者
我剛剛看了一下這位蘿蔔先生的貼文...有點東拉西扯的感覺...重點應該是放在下面那一段而已吧...

我有些疑惑想請問這位蘿蔔先生...抱歉我懶得仔細看嘴砲文...
1. 你是7SeAL隊員嗎?
2. 你有幹譙毀謗傭兵或其友人...或是MR...或是MR的隊員嗎?
3. 你想說的是不是要求傭兵別告你?

那篇嘴砲文裡...被公然幹譙誹謗的不只是傭兵...如果真要告...那些人真的連書都不用讀了...乾脆到法院前搭帳篷...省的跑來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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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篇
發表於 2010-5-7 20:34:52 | 只看該作者
20# Mr.sasasa

其實這三點疑惑多半都可以從SOC的那串中得到解答,不過我可以理解先生不想看那串的原因,所以在這依序列出答案:

1.我不隸屬於7Seal或是uNi,另外,我也已經很久沒碰CSS了

2.據我記憶所及,事情發展至今,對此事件我沒說過半個髒字。
http://www.socgame.com.tw/bbs/index.php?showuser=636652
這是我在SOC的文章總灠。

3.不是,不過對於這件事情發展成這樣,我深深表示遺憾。

我承認在事情剛發生的時候,確實我也對貴中隊隊員的處理方法很失望而且氣憤。尤其是對於把別人teamspeak頻道貼出來的行為,以及對於此行為的擁護說法,更是難以接受。
不過當事情發展到要上法庭的時候,我真的覺得事情實在太超過了,今天不論誰被鬥垮,CSS在台灣的玩家數一定是減少,另一方也不會真的贏得什麼。就像上面我文章中所說得,這不會是一個比誰贏的結局,而是一個比誰輸的比較慘的悲劇。

以上,感謝閣下把敝人我的文章仔細看過

8:38分更正連結,一開始的連結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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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篇
 樓主| 發表於 2010-5-7 20:42:21 | 只看該作者
終於等到有人來發文回覆了..........

關於"愛自己所選"在SOC發文問題被認為有問題部份我作一下回答

進入TS3通訊軟體伺服器內是否有"文字公告說明嚴禁擷取本伺服器內容成圖片或聲音轉發"?

是否有涉及將IP位址完整對外公布? 應該也沒有!?

如何得知IP位址? 此IP位址所架設的TS3語音通訊軟體有無密碼保護?

TS3伺服器端無建立密碼保護IP位址輸入有誤湊巧進入是否有問題?

更不是伺服器端再有設定密碼的情況下破解進入,打錯電話應該不會被告吧!?

Alexis的STEAM對話紀錄授權給他人張貼也沒問題吧!?

認為對話紀錄是演出來的怎麼不說TS3伺服器也演的呢?

愛自己所選也沒承認或否認就是Alexis等於傭兵

Alexis也沒承認或否認就是愛自己所選等於傭兵

傭兵也沒承認或否認就是Alexis等於愛自己所選

不知道為何急於證實這點? 隱私你們真的懂嗎?

誰是誰更不需要費心機在那你猜我猜.....

你們知道"愛自己所選"在SOC的文章某些句字後面的"問號.驚嘆號"有何用意嗎?

如果認為"愛自己所選"有涉及相關法律問題,應該請尋求法律途徑處理。

TS3怎麼用人家的事情,我家選什麼也我家的事情。

更何況我是跟朋友閒話家常並不是重點,更不用針對我那些話做無意義回覆。

至於尋求法律途徑追究所花的時間金錢或結果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避免掉無意義的爭論.........

對=MR=有任何問題來=MR=討論區申訴發聲不是更好

為何要在其他討論版發文有關=MR=的問題?

今天無SOC論壇由UNI隊員所發表的=MR=真的好棒棒文章

應該也沒今天的爭論及其它傷害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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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篇
 樓主| 發表於 2010-5-7 21:26:59 | 只看該作者
21# divaneam

蘿蔔先生您好! 個人認為您人是不錯的~

但是一堆事情並不是你所能詳細了解的!

在SOC發文爭論的大多數都是7Seal或uNi成員居多

甚至一個人開兩個帳號再回覆

為什麼有個中隊會選擇沉默低調一點?

我相信還是有了解事實真相的人存在...........

用通訊軟體並無不妥但是要用對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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