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戴樂高買玩舉 於 2014-2-17 18:17 編輯
RM兄說的沒錯,大眾有知的權利,尤其是現代網路科技如此發達,谷歌與維基也如此方便,動動手指,即能知道天下事.積木確實不是樂高公司的發明,積木的設計概念種類與材質也是琳瑯滿目.甚至積木玩具在羅馬時代就有記載了,當然只是單純垂直堆疊的木頭塊而已.
歷史的探究讓我們看到前人的作為,但僅把重點完全放在討論商業手段,似乎也失去了這篇文章的意義,實為可惜.首先積木概念不是樂高公司發明的,這點無庸置疑.但將積木設計出多種類,並且研發出一套龐大的系統化組裝,與研發多個主題,與激勵孩童創意等,卻是樂高公司成功的真正原因.
我們去問大眾,對樂高有甚麼印象,相信除了"貴"的答案之外,不外乎就是承認對孩子手腦發展,創意等是有正面幫助的,也是很成功的玩具與品牌.而不是幾十年前壟斷的法律問題.尤其近年來我國愈來愈多家長願意花大錢讓孩子去才藝班上樂高機械動力或是創意課程就是最好佐證,因為樂高公司幾十年來花了很大的心血去研發與累積經驗,樹立了今日的品牌形象.
其次,樂高公司的積木設計與改良也讓其他廠牌跟進,或說是沿用,也可說是撿現成.按邏輯來說,既然被壟斷,就更應該要開發出其他的產品,來加以應對,但事實卻相反.這就跟壟不壟斷無關了,而是代表這些廠商不願意或是沒有能力投入資源去研發,無法將積木文創帶到另一個巔峰.以nano微型積木來說,就是打破現有樂高積木的規格,成功走出與樂高不同的路,如今也享有盛名.
我們不難發現市面上許多有趣的現象,比如說設計與樂高公司雷同的商標,或是直接使用樂高產品圖片作為外包裝等.在臺灣來說,在地品牌當然沒有大陸那樣的多種類,也沒有這些有趣的現象,但仍難免受制於樂高的規格設計與風格.
若可以完全走出自己的路,跳脫樂高架構,諸如跳脫與樂高的相容性,不使用任何樂高作品為自行研發的商品做行銷連結等思維,相信能有更深,更廣的發展空間.否則當民眾看到我們國產的積木,口中還是叫著樂高耶~樂高耶~這不就還是原地踏步,與打造令台灣人驕傲的品牌與創新的精神背道而馳了嗎?
小弟肯定RM兄長期以來推廣積木文創的不遺餘力,也期望台灣品牌有朝一日能走出自己的路,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