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查時間:2012.10.21 16:00~18:00
勘查人員:Pocky、time、葉大雄、師奶殺手的爹、警長
勘查狀況:
一.店家提供設備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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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照用棚燈、閃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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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照用長桌(3.3m*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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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照用藍幕(2.7m)
二.與店家磋商進退場時間機制
1.該店店長阿傑對於本次拍攝活動相當支持,願意將原後方咖啡教室借與我們拍攝使用(見圖2)
2.由於店長提供停車場電梯門禁卡,固當天有開車載作品的作者,可將車輛先行駛進台大綜合體育館地下停車場卸貨(出入口見下圖),原則上可卸貨20分鐘,20分鐘後須駛離停車場,否則將以停車計費(40/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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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當天拍攝一樣會有後勤組人員協助拍照作品進場拍攝,由該店長提供的拖車,直接由地下停車場搭乘貨梯進入攝影棚
4.為不干擾當天店內其他客人拍照用餐,建議作品承載可於10:50左右進入地下停車場準備卸作品,當天後勤組人員請於10:30到達會場準備
三.作品承載車量人員與拍照順序
1.目前已徵用車輛有:夜煙(綠龍)、Pocky(紅獅)、師奶殺手的爹、葉大雄、放客機
2.拍照順序由左至右:綠龍 - 黑鷹 - 紅獅(11: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