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的截圖就可以當作證據?? 還是只能當作嫌疑呢?
很多人的截圖都是抓來的
查理布朗 發表於 2011-3-17 09:03 ![]()
如tire兄所述
我指的截圖是在公開場合販售的網頁等
並不是商品本身
這不算證據,是嫌疑沒錯
如果是證據的話,那就不用喝咖啡了
罰單直接就寄來了
所以商檢如果有相關資料可以佐證(如上述網頁截圖)
當事人就有被約談的可能~~
而公家機關我們硬要去拗是拗不過的
一定要有可以說服他們的證據
如10185,10196
拿的出去年夢時代或美麗華那一批set的商檢標
相信可以順利過關
如果販售的是台樂沒進過的set,商檢標拿不出來
那就真的比較不利
而這種東西也不是偽造就可以矇混過關
到時多背一條偽造文書罪名,更是不值得
實務上常說
對於法律上的不了解,並不代表當事人可以犯法
很多法條規定的都是不合理的,但偏偏它就是這樣規定
在未修正前,人民就必須要遵守
我個人也是樂高的狂熱份子
看到目前這種狀況也很忿忿不平
希望一切都能在傷害最小的範圍內落幕
大家也可以藉此了解如何去規避法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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