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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認為是那位版在經營上的歷練和常識不夠充分, 其實只要在Google搜尋 rack911 海綿寶寶、或是海綿寶寶終結者, 都可以查詢到P園、Mobile01、大人物、比價王的作品, 並可看到原創者 rack911的名稱。 y3355888 發表於 2011-3-5 12:24
其實小莫古里 大說的也有道理. 這次的事件rack大可以思考一下,畢竟網路世界有些邏輯不能用現實世界來套用啊~ 其實要證明原創也不難,把rack 大LEGO的名牌一併的拍攝進去. ID和名牌同一人我想應該就沒有爭議了吧!! 葉大雄 發表於 2011-3-5 15:35
你說錯了啦 原創是要提出證明的 並不是不需要證明的義務 ... 小莫古裡 發表於 2011/3/5 14:53
原創發文只看資源是不是真的從你那發文出來的而已 你要倣傚或是不倣傚 那是不探討的... 小莫古裡 發表於 2011/3/5 16:36
論壇的一開始都會有規則的 , 這些都在規則內 所以他不必告知就可以刪文的了 ... 小莫古裡 發表於 2011/3/5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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