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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意哈啦] 只能說《厲害厲害》新增基隆市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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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篇
發表於 2010-9-11 22:38:3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請民眾踴躍暴力討債」有沒有看錯?原來是公家機關LED跑馬燈又出包了,不過這次誤植的單位不是台鐵,而是台東縣警察局的台東分局。網友將照片貼上網路,引起熱烈迴響,有人回應「警政署新政策比台鐵還要猛」。

警察局大門口前的電子看板,是用來公告政令並做預防犯罪宣導,提醒民眾要小心注意。不過,在台東分局前的跑馬燈,居然出現警察伯伯鼓勵民眾犯罪字眼,要大家「踴躍暴力討債」的烏龍訊息。

網友看到拍下照片PO上網,立刻引發熱烈討論,有人表示,最近的跑馬燈都好搶戲,暨台鐵咳嗽要「戴乃罩」後,這次換警察鼓勵大家;也有網友嘲諷,警政署新政策比台鐵還猛;還有人說,原來警察是這樣想的;更有網友打趣的說,該去買把菜刀了。

日前才發生台鐵自強號車廂的跑馬燈,原本好意呼籲民眾注重衛生,如果有感冒症狀要戴口罩,卻顯示「戴乃罩」的尷尬事件,沒想到這回「誤植風」,吹到了東台灣的台東分局。



台東分局鼓勵民眾暴力討債



圖片來源:噗浪


台鐵呼籲民眾咳嗽時「戴乃罩」




  

「騎機車為了方便,只要大人戴安全帽就好,自己不用戴」、「駕駛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只要是綠燈,不用禮讓行人」,這是基隆市警察局近日張貼在各分局、派出所外的交通安全文宣,連警察同仁看了都搖頭!

基隆市警察局交通隊長呂自喜指出,文宣是警察局委託廠商製作,10日下午才剛張貼出去,警察局尚未完成驗收,出現這樣的錯誤,他會要求廠商立即取下,改正後再張貼。

以一張張貼在一分局外的文宣為例,整篇文宣內共有12條與行車安全有關的條文,不過仔細往下看卻發現錯誤連篇,「8.汽車轉、彎回車前,若遇有直行車輛應加速通過,不必禮讓直行車先行。」「9.騎乘機車時為了方便,只要大人戴安全帽就可以,自己可以不用帶(正確:戴)。」「10.駕駛汽機車行徑(正確:經)行人穿越道時,若遇行人通過,只要交通號誌是綠燈,就可以不用禮讓行人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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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篇
發表於 2010-9-11 22:52:24 | 只看該作者
  笑死我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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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篇
發表於 2010-9-11 22:57:32 | 只看該作者
咱們的公僕們發條真的要上緊點了……

三不五時出現這種笑死人的新聞實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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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篇
發表於 2010-9-11 23:01:53 | 只看該作者
笑點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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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篇
發表於 2010-9-11 23:33:48 | 只看該作者
該怎麼說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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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篇
發表於 2010-9-12 00:34:49 | 只看該作者
最近有點小風寒
身為奉公守法的小市民
本來要依規定戴乃罩的
但現在又叫我去暴力討債
我實在做不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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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篇
發表於 2010-9-12 04:17:44 | 只看該作者
其實是要戴乃罩暴力討債

感覺這種新聞只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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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篇
發表於 2010-9-12 11:25:27 | 只看該作者
大家一起參加暴力討債吧
要參加的請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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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篇
發表於 2010-9-12 11:48:02 | 只看該作者
不知道該怎麼說了~

但暴力討債這個還挺好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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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篇
發表於 2010-9-12 11:59:42 | 只看該作者
這新聞我昨天有看到,超好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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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篇
發表於 2010-9-12 12:27:06 | 只看該作者
太爆笑了
警察是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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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篇
發表於 2010-9-12 17:54:24 | 只看該作者
哈哈!
真是大出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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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篇
 樓主| 發表於 2010-9-13 12:23:44 | 只看該作者
  

「騎機車為了方便,只要大人戴安全帽就好,自己不用戴」、「駕駛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只要是綠燈,不用禮讓行人」,這是基隆市警察局近日張貼在各分局、派出所外的交通安全文宣,連警察同仁看了都搖頭!

基隆市警察局交通隊長呂自喜指出,文宣是警察局委託廠商製作,10日下午才剛張貼出去,警察局尚未完成驗收,出現這樣的錯誤,他會要求廠商立即取下,改正後再張貼。

以一張張貼在一分局外的文宣為例,整篇文宣內共有12條與行車安全有關的條文,不過仔細往下看卻發現錯誤連篇,「8.汽車轉、彎回車前,若遇有直行車輛應加速通過,不必禮讓直行車先行。」「9.騎乘機車時為了方便,只要大人戴安全帽就可以,自己可以不用帶(正確:戴)。」「10.駕駛汽機車行徑(正確:經)行人穿越道時,若遇行人通過,只要交通號誌是綠燈,就可以不用禮讓行人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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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篇
發表於 2010-9-13 14:19:58 | 只看該作者
以後騎機車暴力討債不用戴安全帽,改戴乃罩!
哈哈!這是什麼邏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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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篇
發表於 2010-9-13 18:34:06 | 只看該作者
暴力討債很受支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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