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一個狂吃聚會你說怎樣 honda_nsr_sp 發表於 2010-4-20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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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宅男專員 傳說中的 三重劉得華! 到此一簽.... 羞> mida 發表於 2010-4-22 10:29
= =ㄐㄐ憲....ya~ ㄐㄐ憲 發表於 2010-4-27 20:56
我不懂 為啥不能用注音? 你們不都是用注音打字的? ???????????????? 那還好我不会注音 honda_nsr_sp 發表於 2010-4-27 22:25
不是不能用注音 是不能用"注音文" 例如:我ㄉ啦,ㄅ要啦 這些都是本網站禁止使用的 不過ㄐㄐ憲剛剛的那個ㄐㄐ算是違背善良風俗 所以我在後面加個"憲"字 畢竟這裡有很多未成年學童 不要教壞小孩子[:onion3 ... 宅男專員 發表於 2010-4-27 23:02
我同意小羊的說法 畢竟我還沒成年 別帶壞我 優質男娃con 發表於 2010-4-28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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