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搜尋過那個案例,基本上還是被法官的見解給導致,因為侵權與否,本來就是靠法官來認定,不是靠你我,所以打這種官司本來就存在很高的風險,而且車子外型都很類似,要如何判定模仿與否,例如80%很像算不算模仿,70%很像算不算模仿,60%很像算不算模仿,這幾個問題就凸顯出何謂模仿沒有標準答案,可能99%很像,但是有1%不像,就有人認定這不是抄襲,所以就變成各說各話的情形
再回來看本田的案例,在案例中,本田利用宣傳,讓消費者知道另外一家是抄襲者,導致另外一個業者無法生存,所以這是被大陸法官認定要倒賠的關鍵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