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樂天堂 pockyland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熱搜: lego MOC 聚會 比賽
查看: 19600|回復: 42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其他] 在拍賣販售樂高的同好請注意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篇
發表於 2010-12-23 15:54:4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剛剛接到朋友傳來MSN訊息
賣水貨LEGO的同好請注意
有人專門購買這些台灣沒上市的樂高
之後去商檢局檢舉此款玩具沒送檢
賣家被罰5位數以上
大家請小心一點

評分

參與人數 5PL金幣 +50 收起 理由
CHEN + 10
84006238 + 10
小猴先生 + 10
ITS58CLUB + 10
hao515 + 10 熱心同學,感謝分享

查看全部評分

2篇
發表於 2010-12-23 16:09:58 | 只看該作者
不會吧? 那為何網路一堆水貨相機都沒事呢?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篇
發表於 2010-12-23 16:19:16 | 只看該作者
啊...真是可怕....

網拍的大大要注意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篇
發表於 2010-12-23 16:30:50 | 只看該作者
注意!!沒課關稅的樂高會咬人~!!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篇
發表於 2010-12-23 16:36:50 | 只看該作者
= ="...看來不只要慎選賣家
還要挑一下買家...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6篇
發表於 2010-12-23 16:43:07 | 只看該作者
突然想到,如果沒盒子的話,怎知是台樂還是水貨呢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7篇
發表於 2010-12-23 17:17:00 | 只看該作者
台灣是可以平行輸入的國家。
但是要注意槍械、彈炮等禁止輸入物品。

其他要注意的法律有
1.稅法(逃漏稅)
2.智財法(重製、專利等問題)
3.藥事法(用藥健康)
4.電信法(Wii射頻問題)
5.商標法(侵權問題)
6.商檢法(消費者權益)

可以詳見PChome資料 http://store.pchome.com.tw/campaign/CN10/teacher2.pdf


其中商檢法,有規定一堆輸入要檢驗。
在全國法規資料庫,可以查到近幾年陸陸續續公告或草案,
從機械設備、電子商品、健康食品、服飾一大堆。
http://law.moj.gov.tw/News/news_result.aspx?k1=%E6%87%89%E6%96%BD%E6%AA%A2%E9%A9%97


有關樂高輸入應該屬於玩具,公告如下,
大部分似乎比較著重在14歲以下兒童使用部分。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
告
中華民國97年9月17日
經標二字第09720009780號
主  旨:修正「應施檢驗玩具商品品目及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  據:商品檢驗法第三條、第五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一項、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十五條第三項及第三十九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旨揭檢驗規定如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商品品目明細表」。
局  長 陳介山
 
附件1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商品品目明細表
              中華民國97年9月17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二字第09720009780號公告修正發布
並不是所有輸入的玩具都藥商品檢驗,詳見以下網址。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4183/ch04/type1/gov31/num5/Eg.htm

評分

參與人數 2PL金幣 +20 收起 理由
pocky + 10
小B + 10 專業

查看全部評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8篇
發表於 2010-12-23 17:49:49 | 只看該作者
真不知道這些規定是誰搞出來的
脫手個玩具而已也這麼認真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9篇
發表於 2010-12-23 17:53:27 | 只看該作者
難怪最近露天有人在賣被商檢局抽驗後發回來的開盒SET,原來網拍也要送檢.

剛剛看了一下政府的網頁,有關玩具的定義是"依據玩具國家標準CNS 4797之定義:凡設計、製造、銷售、陳列或標示供14歲以下兒童玩耍遊戲之產品稱之為玩具"。

P園的同好大都超過14歲了,買來其實也不是當玩具玩,若是在拍賣網頁或是盒上標明"收藏品,18歲以下禁止購買"或"14歲以下不適用"之類的話,並把適用年齡遮掉,是否可以不當作玩具販售? 不知道有沒有讀法律的同好,可以解答一下.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0篇
發表於 2010-12-23 17:54:00 | 只看該作者
真不知道這些規定是誰搞出來的
脫手個玩具而已也這麼認真
小B 發表於 2010-12-23 17:49


恩~~會去檢舉的更認真阿

吃飽了太閑@@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1篇
發表於 2010-12-23 18:50:57 | 只看該作者
賣拆盒的要不要送檢呢?
那單賣零件的應該就沒問題吧....我猜呢
把殺肉剩的不要的零件出售
應該沒事吧...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2篇
發表於 2010-12-23 19:03:31 | 只看該作者
我想一般買家應該不會這麼無聊吧...
應該是同業競爭...真可怕...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3篇
發表於 2010-12-23 19:18:07 | 只看該作者
真是太誇張了
感覺實在是黑暗呢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4篇
發表於 2010-12-23 19:43:17 | 只看該作者
感覺再檢舉的人是浪費自己的生命

有空檢舉

不如去做更有意義的事吧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5篇
發表於 2010-12-23 20:51:45 | 只看該作者
謝謝PO文 !

只能請各好賣家小心了~~
也請那群刻意的仁兄仁姐們收手吧 !

吾覺得是同業競爭的,或想勒贖,不成就.....

年初時知道有位不錯的賣家 (非樂高) ,被同業設計到被告詐騙~~而帳戶被凍結 !
雖然目前已無礙~~但往返法庭等等好煩 ! 存款又不能動用~~

刻意用此下下招的人,真的很損德的呀 !
( 應該不會是台樂唄 )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6篇
發表於 2010-12-23 20:52:16 | 只看該作者
同業間的市場應該還沒有大到會互相影響吧
水貨會"妨礙"到的只有信義路吧?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7篇
發表於 2010-12-23 23:45:26 | 只看該作者
我也覺得是 "同業競爭" ~
即使不是,要是真的搞成這樣,未來就沒有水貨 or 便宜的樂高買囉。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8篇
發表於 2010-12-24 09:31:45 | 只看該作者
恩~~會去檢舉的更認真阿
查理布朗 發表於 2010-12-23 17:54

不是有人專靠檢舉過活嗎??
在台灣檢舉是有獎金可拿的哦!!
所以才會有檢舉達人存在呢!!
我一度也想這麼賺外快呢!!
可是總覺得當報馬仔還有擋人財路會有報應,沒報應也會招人怨恨吧!!
雖然對方不會知道自己,
但是那源源不絕從四面八方直衝自己而來的怨念電波.....
呃~~太恐怖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9篇
發表於 2010-12-24 11:17:29 | 只看該作者
這種人吃飽太閒.....玩玩具而已嘛  悲哀到要靠這種方式打擊對手 沒生意的話就賣的比對手便宜不就好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0篇
 樓主| 發表於 2010-12-24 11:35:15 | 只看該作者
檢舉的是不是同業不得而知
這次檢舉人檢舉的賣場
評價不高 賣場也全非販售樂高
賣場樂高的型號也不超過10個
我個人覺得同業競爭可能性較小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1篇
發表於 2010-12-24 17:32:01 | 只看該作者
遇一次鬼, 就..麻煩了..
只有在BL上, 賣給國外的買家.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