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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文~我的小雞被.......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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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篇
發表於 2009-5-29 18:33:1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連續假期~我在屏東的祖家過節~今天去了很多地方玩
      不過回家以後`我養的雞`我阿嬤說要剁來吃`
我當然不答應`不過我去午睡的途中[不到一小時]
我發現我的雞在叫[通常是肚子餓才叫 不過我已經餵過了]
愕然現 我阿嬤拿菜刀 從雞的脖子砍下去 我當時愣住了
我心想 她怎麼可以這樣 我極力去阻止 可是一切都來不急了
砍下去瞬間 牠的血一直流 我的心也跟他一樣 不過我知道 已經不行了
我跟我阿嬤講 等他斷氣在殺 我邊哭邊摸他 真的 那種痛 真的很難受
不過 最後他還沒斷氣就被用熱水燙[為了脫毛] 其中有一隻 還是沒斷氣
我真的忍不住了 我又哭了 從他小雞慢慢長毛 到現在 她都是如此的可愛
不過這一切的一切都來不及了 我後來拿了幾跟羽毛 收好 另外 她流的血
我也把他灑在土中 插上幾跟羽毛 並且默哀
    我真的不懂 人為了要吃他 而不惜生命 就這樣 刷! 就沒了 難道人類真的就是高等動物媽?
難道雞的生命就可以這樣亂殺媽? 我看到他被殺後 我下定決心 我從此不吃雞肉 並且 每次回來
我都要在他埋的地方 默哀
    最後 我也只能以祈求的方式 助他們一路好走......................................END

評分

參與人數 12PL金幣 +120 收起 理由
Sean + 10 或許對他也是好的 投胎當人
小HEN + 10 願牠一路好走,版大別難過了
沙洛佛克 + 10
樂高小子 + 10 別難過
drsome + 10 聽到這個消息很令人難過
七里香 + 10 感同身受
子卓 + 10 節哀
delayice + 10 R.I.P.
葉大雄 + 10 也許牠展開下一段新的生命了
邁克 + 10 安心上路
小厚 + 10
麥可上校 + 10 抱歉,願牠一路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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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篇
發表於 2009-6-2 09:37:5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芋仔 於 2009-6-2 03:47 發表


千萬不要屠殺貓、狗,現在台灣的法律罰很重!!!!!!!!
:89:" />" />
初犯,是10~50萬元罰鍰;可公佈犯人姓名、照片。
再犯,是20~100萬元罰鍰。
累犯,是1年有期徒刑或併科100萬元罰金。
不要想不開......   這些錢可以買很多樂高 ...

說我太閒狂回文 (事實是現場也沒啥工作啊),
你也頗閒大清早就~~

不過,這動物保護法的罰則,也實在太重,打人傷害罪都沒罰這麼重...

對於我這種不養寵物的人看來,
貓、狗,跟豬、羊、雞等食用動物,有沒什麼不同。

只要合法檢疫、申請、營業,能有養豬場,殺豬、吃豬肉,
為何要立法禁止養狗場,禁止殺狗、吃狗肉。
詭異,不是都一樣是動物?

我想說的是,完善的管理,比較重要。
全面禁止但造成私宰衛生問題,不啻掩耳盜鈴,未根絕問題。
這議題類似,娼妓的管理,國內、國外,人類歷史數千年,自古有之。
能根絕嗎?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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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篇
發表於 2009-6-2 03:47:0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樂高小子 於 2009-5-29 22:44 發表
誰說 雞豬牛羊就該被吃 難道這些就該死嗎
為甚麼不能吃青蛙 鳥 蟒蛇呢...
下次我也想吃貓狗...
個人小想法


千萬不要屠殺貓、狗,現在台灣的法律罰很重!!!!!!!!
:89:" />
初犯,是10~50萬元罰鍰;可公佈犯人姓名、照片。
再犯,是20~100萬元罰鍰。
累犯,是1年有期徒刑或併科100萬元罰金。
不要想不開......   這些錢可以買很多樂高!!!  :42:



=========================================================================
動物保護法 (中華民國97年1月1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002551號令)

第十二條   第二項
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禁止宰殺前項第一款之動物。
任何人不得因第一項第一款所定事由,有下列行為之一:
一、宰殺犬、貓或販賣其屠體。
二、販賣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宰殺動物之屠體。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照片:
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或第六條規定,故意使動物遭受虐待或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
二、違反第十二條第二項或第三項第一款規定,宰殺犬、貓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宰殺之動物。
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情節重大或二年內再犯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五年再違反第一項各款情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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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篇
發表於 2009-6-2 00:43:3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蟹老闆 於 2009-6-1 23:58 發表
鴨仔蛋!---我不敢試!
那不是香港特產?

應該是越南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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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篇
發表於 2009-6-1 23:58:44 | 只看該作者

回覆 51篇 樂高小子 的文章

鴨仔蛋!---我不敢試!
那不是香港特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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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篇
發表於 2009-6-1 23:58:0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蟹老闆 於 2009-6-1 21:24 發表
我之前住南部時在高雄吃過,三杯.炭烤.鐵板燒都不錯!!
但還是以早晨的涮牛肉(牛肉湯)較為喜愛!
目前住桃園沒看到鹿肉過!
不過之前在台北松江路附近吃過鴕鳥肉火鍋也不錯! ...


在台北好像比較少看到有賣鹿肉
如果要吃可能要往南部跑才會看的到
在台北應該會被關切
突然想到有一個鳥是在蛋殼裡面 那個感覺好像不錯吃
感覺裡面是小鳥 但裡面不是小鳥
那種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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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篇
發表於 2009-6-1 21:24:22 | 只看該作者

回覆 48篇 樂高小子 的文章

我之前住南部時在高雄吃過,三杯.炭烤.鐵板燒都不錯!!
但還是以早晨的涮牛肉(牛肉湯)較為喜愛!
目前住桃園沒看到鹿肉過!
不過之前在台北松江路附近吃過鴕鳥肉火鍋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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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篇
發表於 2009-6-1 21:16:5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樂高獵人 於 2009-5-30 23:37 發表
我以前也養過一對三線鼠.......
結果..........
母的把公的咬死了:62:" />
當天才問到要分開養的說



  我覺得這種生離死別在一生中一定會碰到
讓時間沖淡它吧
再去養個幾隻八
應該會好過一點:52:" /> ...


我第一次養小老鼠的時候也是這樣,後來我都只有養一隻....
但那一隻走的時候真的會很不捨,痛哭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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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篇
發表於 2009-6-1 21:04:3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蟹老闆 於 2009-5-31 18:58 發表
我不敢吃青蛙!但我愛吃鹿肉!


你都去哪吃鹿肉?
我都去萬華華西街吃青蛙..
感覺很像雞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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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篇
發表於 2009-5-31 20:34:49 | 只看該作者
希望樓主節哀順變吧....
不要再發生同樣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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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篇
發表於 2009-5-31 18:58:10 | 只看該作者

回覆 34篇 樂高小子 的文章

我不敢吃青蛙!但我愛吃鹿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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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篇
發表於 2009-5-31 18:28:04 | 只看該作者
請節哀順變。其實我曾經養過一只金龜子,他走的那天我痛哭了一個晚上。所以大大那種痛苦我非常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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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篇
發表於 2009-5-31 02:16:08 | 只看該作者
所有的生命都應該被尊重才對..不過對待自己的寵物..一定要好好照顧喔..萬一它走了..才不會留下遺憾..一番拙見..望與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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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篇
發表於 2009-5-30 23:45:04 | 只看該作者
節哀順變
要養寵物就要全天候照顧牠
一路陪伴牠到死亡
像你這種情形
只能說那隻小雞當初你沒有帶回家去養
所以只能變成大家餐桌上的佳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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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篇
發表於 2009-5-30 23:37:07 | 只看該作者
我以前也養過一對三線鼠.......
結果..........
母的把公的咬死了:62:
當天才問到要分開養的說



  我覺得這種生離死別在一生中一定會碰到
讓時間沖淡它吧
再去養個幾隻八
應該會好過一點: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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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篇
發表於 2009-5-30 20:42:28 | 只看該作者
願上帝安息那隻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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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篇
 樓主| 發表於 2009-5-30 15:58:07 | 只看該作者

恩`

感謝各位大大的討論
他已經死了.....
我也不能說什麼
只求他能再次當我的寵物.....
這次回台北後.....
我會發表他可愛的樣子
希望其他的大大能夠發表自己的寵物
讓大家討論
其實`我昨天又哭了~不過今天好多了.....
願主耶穌基督之名~阿們:63: :63: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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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篇
發表於 2009-5-30 15:56:3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HEN 於 2009-5-30 10:03 發表
換個角度想您會比較愉快
這個世界是個食物鍊
有生長力的都是有生命的
吃素難道就不殺"生"嗎??
生不就是生命
那些花花草草也不是生長出來的嗎??
只是沒有看到那些花花草草有活動力
您如果用一台攝影機連續三個月拍攝 ...

說的好!! 不過我們現在不應該爭這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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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篇
發表於 2009-5-30 10:03:38 | 只看該作者
換個角度想您會比較愉快
這個世界是個食物鍊
有生長力的都是有生命的
吃素難道就不殺"生"嗎??
生不就是生命
那些花花草草也不是生長出來的嗎??
只是沒有看到那些花花草草有活動力
您如果用一台攝影機連續三個月拍攝植物
然後用一分鐘快轉的方式看,就可以看出他活力

每個生物都有他的天敵
人類的天敵就是大自然
各個動物也有他的天敵
在荒野的野狼,豹,獅子.....等肉食性的動物
也不是在殺戮,而且更血腥更殘暴
多多看看Discovery的類似節目
這樣可以看看人類至少仁慈些
不會用嘴巴咬斷動物的頭或更殘暴的方式
每個動物都有他生存下去的方式
人類也不例外,至少人類會自己養牲畜養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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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篇
發表於 2009-5-30 08:51:5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monsterball 於 2009-5-29 22:56 發表
我這學期接待了一個德國實習生。她是我認識第一個吃素的德國人,原因不是宗教,而是對於生命的尊重。不管是養來當寵物或是食物的生命,死掉了(自然或非自然)都會引起憐憫之心。重點是活著的時候保持尊重,死了的時候心懷哀悼。 ...

我接待過一個美國人, 他更鮮啦
他吃素是吃海鮮的,
原因也是跟你講的德國人一樣
看來他是把海鮮類當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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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篇
發表於 2009-5-30 08:41:1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樂高小子 於 2009-5-29 22:44 發表
誰說 雞豬牛羊就該被吃 難道這些就該死嗎
為甚麼不能吃青蛙 鳥 蟒蛇呢...
下次我也想吃貓狗...
個人小想法

其實你這種想法 也不能說有錯
畢竟豬牛鴨也都是生命 憑什麼要被拿來吃
寵物只是長的可愛了一點...
雖說如此
吃狗貓還真的是很可怕....
我覺得大家可以不要想這麼多 順其自然就好 我總覺得單純吃素對身體會營養不良吧
畢竟人類活動量大 多少還是需要動物性脂肪跟蛋白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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