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賣家的心態就是為什麼我被檢舉他會沒事
要死大家一起死
怎麼可以有例外
就如同不小心闖了紅燈被警察攔下來
但再開單的時候有另外一個人闖紅燈
確沒有被攔下來您當下的心情是什麼 ...
CHEN 發表於 2011-4-13 19:52
耳心(個人心理的感觸)
自己犯錯就夠丟臉了
倘若只是把自己的不順帶給別人
"刻意"找人麻煩實在是很要不得
若本身執法上有疏失(他屁股後面看不見)
我到認為不管執法或違法皆有責任
跑的了一時跑不了一世(總有一舔也會被抓到)
其實也有賣家從美國寄回來可以送商檢
不過檢驗費買家自負
這本來就是合理的
團購是方便各位也節省運費跟手續費
但是台灣這麼多的限制總是會牴觸到
不過雖然成本會提高
但若真的喜歡還是可以多付出些成本
雖然一定有人會有困難(我也沒納能利多買 望梅止渴)
這就像是某些企業到某一種程度
會不小心就變成內線交易或是老闆背信等(這只是舉例)
因為不知道有那種規定而不小心誤觸
沒有"發生過問題"不代表合乎法律程序
災難不一定是一件壞事(也不是什麼好事就是了)
既然有漏洞就要去處理
別讓舉發的人賺獎金也能增進大家購物的保障
往好的方面想將是多一層保障
我們應該鼓勵願意幫我們服務的更加合乎規定 多付出一點
在那邊抱怨檢舉人也沒有用處(鄙視他、不甩他)
只有我們越來越完善才能免除這種冤屈
誰知道政府還有什麼奇怪的規定
還是我們去找法律扶助基金會資詢問個清楚
貿易商其實進口的步驟更繁瑣
不過為何按照規定還會有利潤可取?
團購是在當地消費(國外)
照理說台灣人是外國不用負擔當地的營業稅
但是進到台灣卻要關稅跟台灣的營業稅
所以這樣一搞根本是扼殺團購
每個人都是購買自己的東西
不過揪團就不可以這個法律的依據在哪裡?
每個人自己買大家一起壓低價格 不等於 一個人買很多賣給其他人
大家拿的價格若都同樣
那就收集證據起來一起跟他舉證
非得要弄清楚才能下定論
夜魅只希望大家更能夠樂觀與理性去看待
不過我也希望主管單位能認清什麼合理什麼不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