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政府立法規定智障學童到了18歲就不能繼續學習(我猜政府放棄了他們),他們18歲就必須工作,(但這就即是把他們趕上絕路......)所以近來在香港,這話題討論得如火如荼........ 我猜樓主有感而「發post」。 ...s03103169 發表於 2009/8/29 16:17 ![]()
或許因為我不是香港在地人
所以比較無法理解
這條法例的爭議點
或者政府在這其中的不正當性
因為以一般觀之
18歲以後應該已經是
上大學這所謂「高等教育」的階段
如果智力發展上有障礙
是否能達到這階段教育的要求
應該是有很大問號的..........
或許
這議題討論的重點
是否在於
他們或許沒有學習的「能力」
但是政府也沒有立場
去剝奪他們學習的「權力」
這樣的觀點吧~~~~
所以
這篇貼圖
是否想要說
「不讓他們唸書,難道要他們上街搶劫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