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想說被點名了~我簡單說明一下囉
1.兩位想得有點複雜啦,我想12年前老屁股們成立論壇的用意就只是推廣,個人品牌也好還是一般玩家也好,它就是一個分享的平台而已,無論使用的人多人少,論壇一直都會在,活動也從來沒有少過.<其實論壇也有在臉書上經營啦,有粉絲專頁,有同好會社團,還有買賣版,另外承辦與推廣活動也一直都有持續,台灣沒有甚麼社團在做這些事的,講邊緣化似乎有點太慘啦 .....>
2.部落格與臉書發達,改變使用者的習慣,論壇相對發文比較複雜一點,接觸群眾也不見得是身邊的人,互動時間上也不立即. 但論壇把它當作一個穩定的資料庫,文章一直都會好好保存,也能使用搜尋系統搜尋的出來,當成一個作品紀錄,就會比較釋懷了.
要經營人氣---用臉書
要留下紀錄與搜尋的到---用論壇
論壇與臉書都可以貼,不衝突. 雙管齊下效果好.
3.說到展覽與商業性質走向,也不見得適合每一位玩家,畢竟需要投入一定的金額與時間,也需要對這個職業的磨合,例如作品是否符合展覽方的需求,因為展出內容決定權是在業主手上喔,客製化的業主打槍很多次作品,能否承受的心理素質就是一例.又例如拿我來說,犧牲了生活上的其他休閒,都投資在創作上. 許多玩家只是想要玩興趣與當作工作之餘的休閒,就只是每個人的職業選擇,與配重不同而已啦. 沒有甚麼可以做不能說的事情.<偷偷問倒底是甚麼事不能說?我滿好奇的 >
4.以我來說,我的資歷很短,也就五年左右,POCKYLAND成立大約十二年,我並不是甚麼前輩啦,比起諸多建立者的付出,反而我被當作前輩真的很不好意思啦,我不敢接受.我就只是運氣比較好,有跟出版社合作出書而已.
5.另外提到竊取創作的事歸咎到論壇上...我個人感覺應該沒那麼複雜.很多國外的相簿,部落格,等平台都有作品發表的功能,任何平台貼出作品都有被抄襲可能,又因為怕被抄襲而不來論壇貼文的作者,這樣的比重應該是不多. 我覺得許多很棒的作品與作者都一直有在論壇這邊分享啊, 這部分應該是網路的使用習慣改變佔了比較大比例,臉書可以立即觸及到群眾.論壇比較回應冷清,也就轉變了使用習慣了.像我前面提到的,把論壇當作資料庫的作用,就會釋懷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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