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樂天堂 pockyland

標題: 2014台灣建築積木比賽(10/1~11/16) [打印本頁]

作者: rack911    時間: 2014-10-3 09:33
標題: 2014台灣建築積木比賽(10/1~11/16)
POCKYLAND【2014台灣建築積木賽】
一、 比賽目的:
為了促進玩家體驗積木創作的樂趣,並感受台灣建築之美,進而創造出更多有創意的作品。
二、   比賽主題:台灣特色建築
三、   參賽作品規格:
1.   作品尺寸
l       地基:作品至少有一邊大於或等26公分(32格積木)且不得大於39cm(48格積木)
     (請勿超過此範圍)。
l      高度: 60公分內。
2.   作品主題外觀:台灣現有或曾經存在之特色建築物,需檢附一張建築本體實物照片以供辦認
(網路照片可)。
3.   作品需含建築本體,僅完成雕像、牌樓等建築物之部分組成物不符合參加資格。
4.  其他:內裝不限,但會視為加分重點。
5.  作品數量:每人最多2件。
6. 比賽文章內容必須有作品名稱、作品照片(至少3 張)、作者真名,網路ID、和聯絡之電子郵件。
四、 比賽方式:比賽流程將皆為兩階段
第一階段 網路初選
1.  時間:2014年10月1日~2014年11月16日
2.  參賽方式:於2014年11月16日23點59分前(以網站公告時間為主),將參賽作品拍照並完整公開發表在POCKYLAND玩樂天堂–城市版(http://www.pockyland.net/forum.php?mod=forumdisplay&fid=87),
標題註明【2014台灣建築積木賽 - 作品名稱】。
並在作品發表文中註明聯絡之電子信箱,以便通知聯絡入圍資訊。
3.  評分標準:攝影10%,技術40%,美觀表達50%
POCKYLAND【2014台灣建築積木賽】評審委員將於2014年11月23日選出前10名作品參加第二階段比賽。
4.   名單公布:2014年11月24日公布於POCKYLAND玩樂天堂(http://www.POCKYLAND.net/)網站。入圍作品將進入【PIECE OF PEACE~樂高®世界遺產展】展出並選出優勝作品。(佈展詳情將另行通知入圍作者,並提供佈展所需車馬費,車馬費採實報實銷方式)
第二階段 現場決選
1.  時間:2014年12月20日~2015年2 月中旬
2.  參賽方式:於【PIECE OF PEACE~樂高®世界遺產展】現場展出。(展覽活動官網https://www.facebook.com/pieceofpeacetaiwan)
l       展覽期間:2014年12月20日至2015年3月1日
l       展覽地點:松山文創園區一號倉庫
3.  評分標準:專業度60%、人氣度40%
專業度將委由【PIECEOF PEACE~樂高®世界遺產展】日本策展人代表進行現場評分,人氣度由現場觀眾投票(給分佔比40%),選出前3 名。
4.  名單公布:將於二月中旬評分總結後,並同步於POCKYLAND玩樂天堂網站和【PIECE of PEACE樂高世界遺產展 Taiwan】FB官方網頁公佈優勝名單。
五、   獎品:參加第二階段之決賽作品可獲
冠軍1名:70810MetalBeard's Sea Cow
亞軍1名:10243Parisian Restaurant
季軍1名:10242Mini Cooper
佳作6名:31026單車店與咖啡座
六、 比賽條款及細則
POCKYLAND玩樂天堂(http://www.POCKYLAND.net/),以下簡稱POCKYLAND
1.  參賽作品一定要本人親自製作,若發現參賽者作品有抄襲之嫌的情況或由他人代為製作,POCKYLAND將保留取消該參賽者資格之最終決定權。
2.  POCKYLAND保留所有活動規則和評審結果之最終決定權,參賽者不得異議。2014年11月24日23點 仍未收到大會通知的參賽者視同落選,落選者不另行通告。
3.  所有第一階段入選者,必需全程參加【PIECE OF PEACE~樂高®世界遺產展】方能領取獎品,如無法配合者視同棄權並取消參賽資格,資格由下一名遞補。
4.  入圍作品必需由作者於展覽佈展期間自行或委託他人安置,主辦單位僅提供車馬費,並不負責入圍作品之安裝。
5.  曾經參加國內外公開比賽而獲前三名獎項之作品不得參賽。該作品僅變更作品名稱,或僅修改、增加、減少、變造原作建築外形者,亦不得參賽。參賽作品若有上述情況,或經他人舉發,經查證屬實,POCKYLAND將保留取消該參賽者資格之最終決定權。
6.  照片必需為作品實體拍攝,參賽作品不得為積木繪圖軟體所產生之設計圖。
7.  大會有權將參賽作品作宣傳或紀錄及一切其他非商業用途,毋須徵求參賽者同意或給予任何報酬。
8.  無論任何原因,逾期、不完整、檔案損毁之參賽作品概不受理。
9.  作品必須使用LEGO積木拼砌,嚴禁使用其他品牌積木或自製零件,可適當地使用貼紙裝飾作品。
10.  參賽者必須為台灣居民。
11.  POCKYLAND將有權變更獎品。
12.  獎品一經送出,不得退換。
13.  為了增加樂高迷間的交流與互動,敬請優勝者前來參加頒獎典禮(時間,地點將另行公告)。如不克前來者,將於展覽後郵寄送出。(運送所造成的損毀風險無法負責,請見諒)。

作者: bm000000    時間: 2014-10-3 14:29
獎品超棒的~~
作者: 岱軒    時間: 2014-10-4 06:12
本帖最後由 岱軒 於 2014-10-4 06:44 編輯

可以48成48嗎 今天要來蓋了  還有誰可以讓我連繫相關的問題?

我想問 可以把樂高地基黏在板子上嗎?  我怕他太重爆掉  而且這樣比較方便
不得超過48格 意思是可以48成48 或是32成32嗎
還有我做的兩個作品在現實世界是連在一起的
到時後是要分開 ?
還請樓主趕快回應  謝謝




作者: rack911    時間: 2014-10-4 15:25
請看以下回文

我想問 可以把樂高地基黏在板子上嗎?  
-> 可以的,但板板仍然不能大於40cm (48格)
因為到時若入圍的話,展櫃只有40*40cm大小


我怕他太重爆掉  而且這樣比較方便


不得超過48格 意思是可以48成48 或是32成32嗎
-> 是的,一定要有一邊大於32格 但不於大於48格
例: 你可以做32*16、32*48 、16*48 、40* 48
但不能做24*24或 50*50或 32*50

還有我做的兩個作品在現實世界是連在一起的
到時後是要分開 ?
->就是一件作品就是32~48內
如果你是兩個建物,都是32*32,請投稿2 件作品,不得同放,因為32*32+32*32 = 32*64(不符比賽要求)


作者: 岱軒    時間: 2014-10-4 20:05
小弟要來拼[拼]了   哇哈哈哈哈.......
作者: 查米    時間: 2014-10-4 20:58
請問比賽條款
"3.  所有第一階段入選者,必需全程參加【PIECE OF PEACE~樂高®世界遺產展】方能領取獎品"
是什麼意思呢?
如果布置期間作者不在國內可以請朋友幫忙前往布置嗎
作者: rack911    時間: 2014-10-5 23:03
查米 發表於 2014-10-4 20:58
請問比賽條款
"3.  所有第一階段入選者,必需全程參加【PIECE OF PEACE~樂高®世界遺產展】方能領取獎品"
...

就是入圍者必須要參加為期2個半月的展覽
由日本評審選出前3 名
如果你不想展出的話
你就不能領獎,由下一名補上

在p園的比賽只有選出前10名入圍

你當然可以請別人來佈展

作者: 查米    時間: 2014-10-6 07:13
rack911 發表於 2014-10-5 23:03
就是入圍者必須要參加為期2個半月的展覽
由日本評審選出前3 名
如果你不想展出的話

瞭解了,謝謝rack大回復!
作者: 重灌    時間: 2014-10-6 20:58
好棒的獎品....不過前提是要找一棟台灣特色建築....
作者: COOLLOUJAY    時間: 2014-10-6 21:14
重灌 發表於 2014-10-6 20:58
好棒的獎品....不過前提是要找一棟台灣特色建築....

建議到小人國找靈感
作者: tananew    時間: 2014-10-7 09:08
本帖最後由 tananew 於 2014-10-7 13:19 編輯


所以不能做 金城武樹 嗎?

真可惜, 我還想說做個站長人偶放在金城武樹下
作者: 重灌    時間: 2014-10-7 11:34
COOLLOUJAY 發表於 2014-10-6 21:14
建議到小人國找靈感

好主意.....
剛好有藉口全台去玩.....XD
作者: wusmallfish    時間: 2014-10-17 11:52
磚少的人,就很難參加了~~

請問路邊的,檳榔攤也算是特色建物嗎︿︿??

或是工廠,博物館那一類的都算嗎︿︿??

另外想請問,如果一個建築物群是由5棟建物一起組成,例如是XXX園區

是只蓋其中一棟就可以了嗎???

謝謝

作者: rack911    時間: 2014-10-17 16:42
wusmallfish 發表於 2014-10-17 11:52
磚少的人,就很難參加了~~

請問路邊的,檳榔攤也算是特色建物嗎︿︿??

是...
只要在限制的大小內
表現出你要做的建築風格

做微型,做1 棟,2 棟都可以...





歡迎光臨 玩樂天堂 pockyland (https://pockyland.tw/)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