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樂天堂 pockyland

標題: 昨天真的超不爽的 [打印本頁]

作者: rack911    時間: 2011-3-5 12:00
標題: 昨天真的超不爽的
前天在一個大型網站
伊莉論譠
發表了我的樂高作品-海綿寶寶終結者
沒事先問我就被砍文

還質疑我是盜用別人
要我附上原創証明......

這是我申訴的文章
不申訴還好
愈申訴愈火....
http://www05.eyny.com/redirect.php?tid=6019615&goto=lastpost#lastpost

還是我們p園有人情味
作者: 米台木    時間: 2011-3-5 12:24
我也有再伊莉申請會員 對於該論壇的管理制度只能說 跟利益有關...但這也是他們悍衛原創者的作法

但是我很想問一下那些原創者 你們照規局來了 發文跟大家分享那你們得到啥好處?

而說是原創 有的還不是拿別人的作品來發 因沒人發表 卻成為第一個原創..

那你有給該智慧財產權擁有者好處嗎??...

我認為跟你溝通的成員 有他的立場與捍衛該論壇的考量  他說的沒錯 入境隨俗...

但我看完911大的 發文內容後 覺得該版主真的是有錯 一切照規定來了 為何還刪文?? 令人相當不解...

希望該版主能發表文章說明 而不是置之不理 (很多無知版主都會這樣)盡快解決911大的問題...

再讓大家看到好作品 發光發熱 甚至揚名海外
作者: y3355888    時間: 2011-3-5 12:24
客觀認為是那位版在經營上的歷練和常識不夠充分,
其實只要在Google搜尋 rack911 海綿寶寶、或是海綿寶寶終結者,
都可以查詢到P園、Mobile01、大人物、比價王的作品,
並可看到原創者 rack911的名稱。

有這麼多知名網站的認證,
rack911大也是以本人的帳號來作發表,
這就是非常確實的原創證明了。

伊莉論譠的那位版主可能嚇壞了,
認為這樣優秀的作品,
怎麼可能由原創者親自來作發表,
一時衝動與不察就做了刪文的動作,
希望該版主不要為了面子的問題硬坳,
經營網站難免都會失手,人非聖賢,我也在做網站管理的工作,
趕快做出合適處理才為上策。
作者: 宅男專員    時間: 2011-3-5 12:33
看了此文章對於該站如此回覆在下非常不能認同
論壇網站本來就是服務性質的
況且設立此類網站本意也是分享作品資訊為宗旨
會員在分享自己的作品時並沒有受到質疑是否為原創者的義務
也根本不需要提供任何證明自己就是原創者
這是社會共通的信賴保護原則
該版版主任意刪除創作者文章並要求提出證明
這點本身已經是對作者個人極大的冒犯了
舉個例子
一間公司員工做好報表交給老闆過目
老闆先把你的報表撕掉
再問你說:這份報表真的是你做的嗎?請你提出證明..
別告訴我這樣的質疑跟行為符合社會正義
如果說這樣是該站版主的風格那我就無話可說了
不過就我每天協助諸多各階層社會人士排除疑難的實務經驗來看
該站必須好好控管並提升版主的個人素養及風格
對於該事件的補救措施也應先給予緩頰及道歉並積極處理
畢竟這已經算是該版的嚴重失誤了
不應該還要求被嚴重冒犯的作者"入境隨俗,遵守規定"
像2樓版大還一一引用發言回覆的行為我覺得不成熟也不禮貌
我再次提出在下的見解
"創作者於論壇發表分享作品文章沒有必須提供原創證明的義務"
以上是在下對於此事件的看法
如有冒犯之處敬請見諒

我已註冊帳號
但要24小時後才能發言
這篇發文我也會回復在該帖
好好給他們教育一下
作者: 庵係種田地    時間: 2011-3-5 12:58
伊莉論譠
不係都係討論一些色情鹹濕主題居多嗎?
難怪版大會被砍文
沒關係是它們的損失
庵挺你
P園大夥都挺你
作者: ed    時間: 2011-3-5 13:03
做好作品高興的po上論壇分享卻被質疑真的會讓人冷掉...
如果是原作者都得證明的話真的挺困擾的...
作者: 戴樂高買玩具    時間: 2011-3-5 13:27
官腔官調~好大的官威~
好害怕~
作者: udd998    時間: 2011-3-5 13:37
剛剛有順便逛了01和伊莉,也有看到您的作品了,
好的作品就發在好的地方,那些壞的地方真的弄髒了您的大作,

官腔官威真是令人討厭
作者: luke036    時間: 2011-3-5 14:37
客觀認為是那位版在經營上的歷練和常識不夠充分,
其實只要在Google搜尋 rack911 海綿寶寶、或是海綿寶寶終結者,
都可以查詢到P園、Mobile01、大人物、比價王的作品,
並可看到原創者 rack911的名稱。
y3355888 發表於 2011-3-5 12:24


小弟也有同感
大大的作品是p園的寶貝
好作品就給會欣賞的人吧
作者: 師奶殺手的爹    時間: 2011-3-5 14:45
首先對於依莉那邊的作為
實在是覺得不敢苟同且有很多負面觀感
以我們P園這邊來自我檢討
咱們在執行上對於moc原創性的要求
標準絕對是不會比其他論壇網站還差
但在執行的彈性與迅速,以及各版主縱向橫向的聯繫
就這個案例來看
咱們的分數如果拿不到A以上
那依莉應該可以算是不及格了

幾次有參與到
一些貼文作品被懷疑是否為原創時
幾位版主都是會馬上動起來相互聯繫
不管是上網找證據、發回覆軟性提醒、簡訊告知請發文者提供證明.....
絕不會是只有這樣粗暴的撤文、片面要求創作者提出原創證明這類怠惰的行為
也不會只是某一位版主就可以這樣恣意妄為
P園會這樣做
也只是因為
大家都認同正面積極的互動與相互尊重的處理態度
才會是一個論壇網站可常可久的動力

當然,說句公道話,這件事其實是你自己的問題,不過我沒惡意,(無意筆戰),也不是針對你,純粹是個人意見,希望你不要介意。(好啦,我承認我是酪梨壽司的粉絲,大白公主是我的偶像....)
如果真要說911大到底犯了那一條
就是
樂高這種精緻賞玩的作品
幹嘛跑去那個「討論一些色情鹹濕主題」的網站張貼分享呢
那邊版主可沒那種眼光欣賞啊~~~
不然,你就貼和作品一起拍的露點照吧
這樣也比較符合那邊的風格趣味

另外
如果大家想說要如何幫911大的
除了到依莉那邊發言幫忙證明外
(不過我自己是覺得這個完全沒用處,看那位魯啦啦嘿版主官腔且不痛不癢得回覆就知道
)
建議可以到Mobile01以及大人物等論壇網站
那邊911大所貼的文章後面
將這次事件給寫出來
並在那邊討論及紀錄(但請不要謾罵的字眼)
相信這幾個網站的人氣絕對是超過依莉
在M01及大人物那邊將回覆人氣衝起來(反正大人物平常回覆不多,很好衝的)
一定就會造成依莉這邊的壓力的
作者: rack911    時間: 2011-3-5 15:14
原創還要証明喔...
那老師不就累了
每位學生都得証明文章是自已寫....
作者: 葉大雄    時間: 2011-3-5 15:35
其實小莫古里 大說的也有道理.

P園主要的都是喜愛樂高或是玩具的人,(當然大家也都很善良)
所以在這邊發表任何創作都會很自然視為該作者原創..
畢竟論壇性質不同,換言之,如果有會員在p園發表任何原創帶有腥羶色的文章,
下場應該會更慘吧.

這次的事件rack大可以思考一下,畢竟網路世界有些邏輯不能用現實世界來套用啊~
其實要證明原創也不難,把rack 大LEGO的名牌一併的拍攝進去.
ID和名牌同一人我想應該就沒有爭議了吧!!
作者: rack911    時間: 2011-3-5 15:57
其實小莫古里 大說的也有道理.

這次的事件rack大可以思考一下,畢竟網路世界有些邏輯不能用現實世界來套用啊~
其實要證明原創也不難,把rack 大LEGO的名牌一併的拍攝進去.
ID和名牌同一人我想應該就沒有爭議了吧!!
葉大雄 發表於 2011-3-5 15:35

這種方法只能証明你是和作品一起拍攝
不能証明作品是你做的.....
除非邊做邊拍.....

反正.....只是無言.....
就像法律有說
在証明你有罪之前
都是無罪的....
所以檢警必需搜集証才能進行逮捕
而不是先把人抓來
給你一個罪名
叫你自已去証明自已沒犯罪

不是像秘密警察一樣嗎?
作者: 師奶殺手的爹    時間: 2011-3-5 17:33
你說錯了啦
原創是要提出證明的
並不是不需要證明的義務 ...
小莫古裡 發表於 2011/3/5 14:53


小莫古裡大所講
我有些不同的思考角度

發文者是有責任與義務要確認與證明作品的原創
但依照社會應對相處的信賴原則
我們願意善意相信(至少在P園這邊是願意相信)
發文者確實提出原創作品來分享
(而介紹別人作品的在P園則是提供「外作分享」版面來因應)

也所以
放諸所有網站皆然的處理方式(其實包括其他論文發表等等都一樣)
不會要求每一篇作品每一張照片
都要發文者「先」「必需」提出證明
證明確實所有的內容都是原創
而在尚未確認原創前先沒收文章

這應該就是911大先前所不爽的地方

不然
難道依莉的模型玩具版裡面的所有文章(這樣說是為了針對某位執行的版主他的執行標準)
都已經依相同的標準經過「發文者主動證明」才可以登出來的嗎?
總不能說
只因為這隻海綿寶寶終結者比較出名比較有人知道
所以911大自己衰....(不過我是不反對露點合拍照啦,雖然大家傷眼)

所以必須很抱歉的說
在這種狀況
不管是有網友檢舉或者是版主懷疑發文是否原創之後
「真的」「必需」由版主先行去舉證清查
以及在初步確認有問題後
聯繫發文者要提出原創證明的
而不是
一「覺得」有問題(而不是「發現」有問題喔)
先沒收文章再說
這樣的動作說真的實在太粗糙了
這部份也才是令人不爽的地方所在~~~
作者: 師奶殺手的爹    時間: 2011-3-5 17:46
原創發文只看資源是不是真的從你那發文出來的而已

你要倣傚或是不倣傚  那是不探討的...
小莫古裡 發表於 2011/3/5 16:36


小莫古裡大這樣比喻
我真的覺得不太恰當
把資源發佈跟創作品發表混在一起探討
這樣只有越來越混亂

小叮噹這個作品(請別叫我改叫多啦A夢)
本來就是屬於藤子不二雄創作
網路上所貼所流傳的「資源」
其版權本來就是有「爭議」的(我儘量不去以合法與否來說)
那個發文嚴格來說只能說是「提供」/「發佈」
而跟創作品的「發表」完全兩碼子事

不然
我拿去台中拍到的海綿寶寶終結者照片(我自己拍的喔)
貼到AV NO.1上面(那邊沒人貼過喔)
就可以在那邊說我是原創嗎?

再回歸到前面提的
這個事件必須注意的
我認為是:
發文者是有責任與義務要「確認」與「保證」作品的原創
但發文者不需要先「主動證明」作品的原創

而如果因網友檢舉或者是版主懷疑發文是否原創
版主是有責任先行去舉證清查
作者: 師奶殺手的爹    時間: 2011-3-5 18:07
所以小莫古裡大所提的
是認為「發文」的原創與「創作」的原創是相同的
我無意針對網路世界裡面的定義去辯證
畢竟我也不是作這方面研究或是吃這行飯的

我所提的是針對這次的事件
如果依小莫古裡大的邏輯
那911大是將自己的照片(我們先不辯證作品是誰做的)
以自己的文字給貼上去
且在依莉是第一篇講述/分享這個主題的文章
那版主就不應該將這文章沒收啊
這就是我所主張的最大矛盾點
跟對於那位版主處理執行的異議所在
而這部份也就不是在小莫古裡大所提的說明範圍之內

另外如果版主是真因為對於作品本身是否為
那位在依莉登錄「rack911]會員的原創作品
那身為版主的責任
是真的應該先作查證與舉證的動作
才能夠有沒收文章的舉動

而我前面會提小莫古裡大的「混淆」這部份
就是在於這個部份~~~
作者: 宅男專員    時間: 2011-3-5 18:08
12# 小莫古里
首先謝謝您的指教
但在下還是認為"原創作者分享貼圖沒有提供原創證明的義務"
而是否會被盜圖等問題那是創作者須自負之責任
有心人真有犯意的話任何規定都可以被破解
而您文末所述皆為觸犯著作法等之相關行為
與911大創作貼圖分享的行為並無共同之處
請不要混為一談
我們所處的社會之中所適用的法律是一個善良法
就好像一般人要進銀行領錢警衛不會當場把你攔下來先確認你是不是來搶銀行的
您的觀點在我看來是與其背道而馳
把每個PO文者都當作盜圖嫌疑犯了
別忘了您現在所身處的自由社會皆歸功於與您想法相牴觸的信賴原則
而且您正在享用它所賦予給您的權利
而對於該站的這種制度跟處置方式
說坦白..我是非常不能茍同但也無可奈何
的確在人家的地盤就要尊重人家的規定
這點在下一時衝動差點犯了這個錯誤
而且既然對方已經把文章回復了我也沒啥好批評的了
不過我還是要過去回文唯婉表達我對次事件的看法與建議
作者: 84006238    時間: 2011-3-5 18:15
証明什麼??

那我要証明我發的故都是我原創 的嗎?

真好笑
作者: 小卡    時間: 2011-3-5 18:54
基本上這是不同地方民情不同
在P園,常常討論或發作品,大家就知道你是誰,作品程度,而且有疑問的創作,這邊板主也會搜尋是否有盜用的問題,基本上是一個互信的善良社會,大部分人貼作品也是沒有酬勞的
其他論壇,如伊莉(個人只聽說過,知道這個網站,沒認真看過),採用的是比較比較"互利"的,所以分享->積分->你可以獲得相對應的獎賞
911大的情形就好像本校資優班學生,轉到別的學校,考試考高分,但是老師不相信,要他在老師監督下重考一次
我想這沒有所謂對錯(個人也不評判),畢竟看事情的角度不一樣
911大推廣樂高,把作品發表在人氣旺的論壇,使樂高能見度增加,這點很棒。但是如果是一個不友善的環境,建議還是轉往其他地方,畢竟想改變一個文化是很難的
作者: 師奶殺手的爹    時間: 2011-3-5 18:59
論壇的一開始都會有規則的 , 這些都在規則內
所以他不必告知就可以刪文的了  ...
小莫古裡 發表於 2011/3/5 18:16


抱歉
這部份因為我一直都不是依莉的會員
我也一直都沒找到或看到過他的板規詳細內容
所以不知道他對這部份的規定以及對於版主的授權程度....
作者: moonactor    時間: 2011-3-5 19:44
親愛的大大,我想這只是一個過程,
感謝您和我們分享這個經過,
讓大家都長了知識,
大大的作品都是非常讓人驚艷的!!!
請您不要被這種事情影響,
繼續創作並分享在各大論壇吧!!!加油!!!!
作者: 根毛    時間: 2011-3-5 20:24
我也不喜歡用依立= =
我覺得她那下載的東西都太LOW了
作者: hao515    時間: 2011-3-5 20:33
想當出 為了在伊莉 變成 小學生

也花了 很大的力氣,唉唉.....
作者: 蝦夷縞栗鼠    時間: 2011-3-5 20:45
31# hao515

確實真的很麻煩.......而且去模型版看別人的作品分享,圖太多還會被扣點......ORZ

文沒多發點就變成幼兒生==>小學生==>幼兒生==>小學生的無限迴圈........(倒)
作者: 黑人傭兵    時間: 2011-3-5 20:55
抱歉
這部份因為我一直都不是依莉的會員
我也一直都沒找到或看到過他的板規詳細內容
所以不知道他對這部份的規定以及對於版主的授權程度....
師奶殺手的 發表於 2011-3-5 18:59


其實師奶大可以回頭再去看看911大那篇
刪文的版主已經出來說明
並且貼了版規的連結
上頭的確有提到原創作品需要有圖片證明
而且也貼了範例連結
所以該篇文章應屬未合規定
但我覺得直接刪除並不是很好的作法
甚至造成如911大可能再也不去那邊po文了
如此的版面怎麼會熱絡呢?

最白痴應該是那位一直回911大文章的人吧
感覺自己一副老鳥的樣子
官腔官調,活在自己的世界
真是受不了
作者: iam507_705    時間: 2011-3-5 21:18
各文化不同...
樓主就不必太在意了啦

秀秀 !
作者: 謝團長    時間: 2011-3-5 21:42
我有不同的看法
那就是"一稿多投"是不是可以被允許的
很多期刊或是報紙投書都會跟作者一再確認是否有"一稿多投"
如果有這樣的情況,通常是不被允許的

當然網路上分享自己的作品也許不同
但是也許應該要註明一下本文同步貼了哪些地方
單純討論, 不要罵我.
作者: 番薯步    時間: 2011-3-5 22:32
看了rack大的這篇文章以及各位的討論之後
以我自己多年此類論壇的使用經驗而言
感想跟師奶大在11篇說的相同
rack大算分享錯地方了(rack大不要生氣)
在宅男大的23篇中舉了一個例子
"就好像一般人要進銀行領錢警衛不會當場把你攔下來先確認你是不是來搶銀行的"
比喻我們處的不是這樣的社會
我相信P園就是宅男大說涵蓋的這種
但以此事件中的伊莉來說
就是聚集了許多這樣的人
並且是因為有這些人他的論壇才得以發光發熱
不然...許多"共享資源"哪裡來的
另  此事件以個人拙見
至少在樂高作品的分享上不適用謝團長大的"一稿多投"理論
作者: bm000000    時間: 2011-3-5 23:01
關於一稿多投,依我的理解是這樣啦。
現在學術界也是要求考績的,所以助理教授升副教授或是副教授升教授都得視考績而定。像是規定說一年至少要投幾篇論文在核心期刊、有沒有國科會通過之類的。通常一篇論文算一點(不太確定),累積一定點數就有升等資格,所以禁止一稿多投是因為避免騙點數,這樣子會有不公平情況產生。

碩博士生也是,通常會有限定要投幾篇期刊論文在期刊上,或是在研討會上發表,之後才能再提畢業論文,所以一樣為了避免騙文章數,就會禁止一稿多投。另外還有個情況,就是怕有人會為了確保文章能夠被刊登上期刊,所以同一篇文章同時投不同期刊。這種情況也是禁止的。(如果同一篇文章上了兩邊的期刊,這樣子是不行的,而且也會壓縮到其他人的發表空間。)

所以說穿了,禁止一稿多投是為了公平性的問題。
(不過其實真的要搞一稿多投也是有不容易被發現的方法...在這不方便說XD)

通常大陸那邊有時會看到一稿多投的情況,有興趣去cnki(大陸的碩博論文網),會發現有同名文章,還是同作者,文章被發表在不同期刊上。
以上扯太多,不好意思....

所以rack大這情況完全跟啥一稿多投沒關,自己的作品發表到不同的論壇,我想應該不會涉及公平性的問題。
不過謝團長的提議也不錯,就是註明同樣的東西還在哪個網站發過,至少可以減少被人質疑是否是抄襲的機率。
作者: GX78    時間: 2011-3-5 23:08
想當出 為了在伊莉 變成 小學生

也花了 很大的力氣,唉唉.....
hao515 發表於 2011-3-5 20:33

就是這爛規則!!害我現在還是初級幼兒生
作者: 夜市買肉    時間: 2011-3-5 23:12
看來以後拍攝作品還要把身份證放在旁邊了...
作者: 戴樂高買玩具    時間: 2011-3-5 23:51
身份證都可以假造了~我看要提供DNA喔~
啥!你說如果有複製人怎麼辦!?那那那~那就建立共和國軍吧!!!!!!!

回到正題,這事件在技術層面與名詞解釋,本體論探討不談~單就態度方面,就看得頗不舒服.
回文的口吻雖一再強調不是要筆戰或批判,但卻又出現一些官腔與暗諷.
態度問題可能也是引發點之一吧!
作者: WUBAR    時間: 2011-3-5 23:53
氣壞身體沒人替的喔 !
請保重 !


個人所知所思 (當然吾很淺)
不同領域有不同的特性 ! 不同論壇也是 !  樂高是一獨特性 !
超合金 , 盒玩 , 模型 , 人偶 , 特定對象 (EX:日系戰隊.. , 美系超人..)都有其特定性

您可看那版圖大多是模型而且蠻偏日系的...  LEGO 應該比較引不起他們的共嗚
重點是 : 模型或超合金較沒有LEGO 這樣複雜的主題...變化也沒 LEGO 這樣多元化
但色彩是則是LEGO 遠遠比不上的 ! 精細度也是 !   ( LEGO 要大作品才易顯見色彩的巧妙 !  )

那是個蠻尖銳的區域 (零件尖工具銳 , 塗裝顏料OOO )  與 LEGO 不一 ! 包容性也不同 !

至於同好所提的一稿多投 , LEGO 的作品分享 ! 應無這爭議性問題吧 !  這吾沒投稿過是不了解啦 !  不過同好所提的註明曾(或同時)發表於何處(何時)(何名) , 倒是一個很好的作法方向。  那樣在其他相關的地方發表時 , 在文章公信與公開性等等等方面也較週全完善 !

淡書淺見..

重要的是
樓主能釋懷
作者: y3355888    時間: 2011-3-6 00:06
論壇的出發點是歡迎大家討論、並互動性高的,
伊利論壇玩具版的版主態度高姿態(可以去看他對其他會員的回文,
一種上對下的感覺,沒有服務眾人的熱誠!)
什麼樣的人就會訂出什麼樣的版規。

所以就像Rack911大所說的,那裡缺少人情味,
被經營成冷冰冰的一個論壇,連版主等人處理的態度、手腕也不成熟,
創意性、熱血的發文還是不要在那邊發才好,
與那邊當家的調性不合,
若侵犯了"國王"的視線及權威,
一定馬上被趕出城外,而且說明就是"依法辦理"(依國王的法來辦理)

人與人本來就互相尊重,
論壇的版主應是基於服務的精神來持續的,
但在這過程中似乎完全感受不到。
作者: 警長    時間: 2011-3-6 02:27
從頭一篇看完事情的發展始末(伊莉和p園兩頭跑....)
其實當下看完對方管理人員的回覆
真的有些無言甚至不爽
堂堂pockyland的站長去那邊分享作品還要被質疑造假非原創
真想一記飛踢把對方k.o
或許是對方財大氣粗人多多
所以連對發文者處理也都草率、忽視、遲緩、慢半拍
友站那位卸任的前版主十足的官僚作風(難怪解職不幹....)
而出事的版主反應又慢半拍
如果今天事情出現在我們站
我想被刪文的版友激烈一點直接拿聚會領到的名片
直播電話上達天廳(pocky、rack投訴)
而我這些管理群皮就得繃緊了
但仔細想想或許風土民情不同
剛剛看到小莫古禮和師奶針對一些意識形態的用詞在試圖導正對方觀念
我想不用這麼複雜
因為對方畢竟為營利為主的網站
而我們是"非營利"的網站
銅臭味不那麼重
處理事情的態度和感覺當然也比較有情理有人性
所以rack哥哥別生氣啦~
跟"肉片網站"動肝火傷身喔~
作者: CHEN    時間: 2011-3-6 09:32
我以前也在某論壇活耀當到版主等職位
原創很重要
但原創牽扯到智慧財產
若論壇之前有發生糾紛過
就會嚴格要求會員
911大大有很多方式可以證明自己是原創
拍素人照是最簡單也最傷眼的方式
或者您的愛女也可以入鏡
在您的大頭貼中貼您愛女的生活照片
或如同版有說的將您的ID打上還有打上論壇名稱與作品合照一張,這張照片只分享在該論壇
這都可以證明您是原創,其他細節照片就不用打上
如果該論壇原創有獎勵機制
這作品又在各論壇有發表過就更要證明原創
這是保護911作品
雖然911大大是好意分享
但有些人作品靠周邊效益賣錢的
只是這論壇的作法有點太超過
應當建議發文者如何證明
也給時間先讓發文者證明
不該立刻刪文
作者: ziontoy    時間: 2011-3-6 09:51
看起來是911大推廣樂高所遇到的辛酸!!!
不同地方不同民情不同做法
就跟宣教士一樣的辛苦!!!(會被土著追殺...哈)
不過相信這麼歡樂的樂高!!!
很快就會打動天下人的心~~
加油!!
作者: lccliao    時間: 2011-3-6 10:04
我想一開始就不該帶海綿寶寶去那種地方轉大人......
應詃率領911重工大軍去才對啊 !!
作者: mstanley    時間: 2011-3-6 10:56
我想一開始就不該帶海綿寶寶去那種地方轉大人......
應詃率領911重工大軍去才對啊 !!
lccliao 發表於 2011-3-6 10:04

哈哈哈~~轉大人。   
你害我想到之前有看過邪惡版的海綿寶寶...     

伊莉那邊我也有貼過幾篇,每發一篇要多拍個證明圖片
隨便拍就好啦!!  (只要有帳號、部分公仔入鏡就好了)



((((((( 上方的圖看的到嗎!??? ))))))))
有時候我覺得嫌麻煩,就懶得發了。  
哈哈~~~因為老是忘了拍證明ID圖。

每個論壇有各自的版規與規矩﹐有時候可以溝通就溝通。
有很多論壇,貼個分享,有時候得到的回應更是令人心寒   

ex: 您回鍋了、炫耀文、請先爬文再發問、.......
作者: 小猴先生    時間: 2011-3-6 20:42
小莫古里大解釋的蠻清楚的
資源論壇競爭是非常激烈的
可以存活多年的多半有非常嚴謹的制度和版規
否則早就被廢文轉文給淹沒
很快就會沒人氣而沒落了
作者: 武者魂剛    時間: 2011-3-7 08:37
那邊的版主的處理方式真的蠻不妥的
不過要證明原創的部分真的蠻麻煩
但在那邊我覺得還是證明一下比較保險
文章的部分我不是很清楚
但影片區真的就蠻氾濫的
一堆人重複貼同樣的影片動畫....
作者: 喬治    時間: 2011-3-12 16:54
大大願意讓我放到其他網站分享嗎???
作者: qqlung    時間: 2011-3-16 13:09
伊莉論譠的那位版主可能嚇壞了,
認為這樣優秀的作品,
怎麼可能由原創者親自來作發表,
一時衝動與不察就做了刪文的動作,
希望該版主不要為了面子的問題硬坳,
經營網站難免都會失手,人非聖賢,我也在做網站管理的工作,
趕快做出合適處理才為上策。y3355888 發表於 2011-3-5 12:24


大大真是厲害!用這樣的反向思考模式!
的確會讓人心情上有改善的效果!
有時候事情遇到了!或許真的是對方的錯誤!
但是換個角度想想!自己的情緒就可能會緩和一些啦!




歡迎光臨 玩樂天堂 pockyland (https://pockyland.tw/)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