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家名稱 : Derek
時間 : 2009/11/08 PM : 11:40
結果 : 第一次被踢掉;第二次連上線問原因就莫名其妙被Ban,接著再連線螢幕已顯示id被banned
原因 : 2009/11/08 約PM : 11:40左右,一位=Mr.13=新人b一直使用麥克風在罵髒話,我只key了"罵髒話"就被踢出server,接著我再連上server問原因,就被ban了,我不知道我犯了哪一個守則?
你們也可以查一下我2009/11/08晚上的紀錄,如果我這樣就該被ban,那=Mr.13=新人b一直使用麥克風在罵髒話,早已觸犯第四條準則"惡意諷刺他人, 毀損他人聲譽, 或向其他玩家嗆聲該封鎖永久 Ban 0處理",但當時ADM卻沒對=Mr.13=新人b作出任何動作!!
ban其他玩家可以沒有理由嗎?使用麥克風罵髒話的人卻可以肆無忌憚,逍遙的繼續玩遊戲而不受"違規者之伺服器懲罰準則"的約束!!
違規者之伺服器懲罰準則:
1.使用作弊程式 ( 透視 , 加速 , 自動瞄準 ). - 封鎖永久 Ban 0
2.使用輔助程式 ( 紅/藍雷達, 或未公推之模組 ). - 封鎖永久 Ban 0
3.在本伺服器裡故意搗亂或阻擾他人進行遊戲. - 封鎖永久 Ban 0
4.惡意諷刺他人, 毀損他人聲譽, 或向其他玩家嗆聲. - 封鎖永久 Ban 0
5.惡意TA或TK. - 封鎖永久 Ban 0
6.跟ADM遊戲管理員嗆聲. - 封鎖永久 Ban 0
7.鞭屍及向屍體噴漆. - 封鎖7天 Ban 7
8.張貼露3點的A圖, 或血腥噁心的貼圖. - 封鎖5天 Ban 5
9.請勿使用空白遊戲ID, 粗俗的ID等稱呼. - 封鎖3天 Ban 3
10.在遊戲中抱怨誰卡住你或誰擋住你. - 封鎖1天 Ban 1
11.非惡意TA或TK, 但是因為次數太頻繁又沒說Sorry. - 踢 Kick |